查看: 538|回复: 0

[实时热点] 来论|“年轻人不爱听专家建议”,并不只是一方的责任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9 小时前
  • 签到天数: 427 天

    [LV.9]以坛为家II

    1142

    主题

    513

    回帖

    2万

    积分

    管理员|UID:1

    金钱:7955

    贡献:5000

    威望:5020

    发表于 2023-2-3 19: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中航基金副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邓海清在接受采访时,谈到一些年轻人抱怨收入太低不敢消费。他认为,很少有年轻人去反思,收入太低可能是因为自己的专业素质、能力水平不够。“专家称年轻人工资低可能是能力不够”,此言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些专家,在社交平台上总是与提建议直接挂钩。其中一些言论遭到网友的嘲讽,甚至最近还出了一条“年轻人为什么不爱听专家建议”的热搜。
    作为学术精英、知识权威的专家群体,近年来渐有信用流失、形象滑坡之势。仅仅最近短短数日,就有“专家称年轻时不应为钱去选择工作”“专家称年轻人工资低可能是能力不够”等话题,招致全网热议甚至是网友的强烈反弹。于是乎,所谓“建议专家不要建议”的一说,似乎越发从“玩梗”变为“心声”了。类似状况频频上演,很多时候,到底是网友们太膨胀,还是专家们真的那么不靠谱,已然傻傻分不清楚。
    “建议专家不要建议”“年轻人为什么不爱听专家建议”,莫非专家们的建议,当真如此不堪吗?自然不是!之所以有此反感、排斥情绪,背后的成因,其实很复杂。首先应该厘清的是,当我们谈及专家时,总是默认将之视作“铁板一块”的整体,而忽略了其内部不同个体间的深刻差异。就公共表达而言,那些出格的、刺激性的“荒诞言论”,总能被抓包、被放大,在舆论场内产生轩然大波。与之相较,那些中规中矩的见解,则往往归于沉寂。
    并不是说,专家的建议总是不靠谱。而是流量驱动的社交媒介生态,总能敏感地筛选出“不靠谱的专家”“不靠谱的建议”。久而久之,一连串引爆话题的专家个体,必然拖累专家作为整体的口碑信誉。此外还应该注意的是,时至今日,专家愈发成为一个开放的概念,其专业性稀释,而彼此渗透、嵌合互融加剧。特别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专家”超越自己的业务领域跨界发声、指点江山,“言多必失”的概率更是陡增。隔山如隔山,想当人生导师、全知全能的懂王,分分钟被打脸。
    专家一旦跨行、跨界发声,见识与普通网友并无本质区别,只不过所享有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更大罢了。翻车事故不断,“建议专家不要建议”的调侃,不啻为是对某些不知自重的专家的一次当头棒喝了。至于说,“年轻人为什么不爱听专家建议”,或许也可以换一个说法,“年轻人为什么不爱听专家刺耳的、批评式的建议”——对此,某些失态失言的专家固然难辞其咎,但责任却也未必全在专家一方。
    作者:然玉
    投稿邮箱:qilupinglun@sina.com
    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齐鲁壹点”,全省6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温馨提示:
    1、在论坛里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2、论坛的所有内容都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时间性。阅读本站内容因误导等因素而造成的损失本站不承担连带责任。
    3、当政府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披露信息时,论坛均得免责。
    4、若因线路及非本站所能控制范围的故障导致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5、注册会员通过任何手段和方法针对论坛进行破坏,我们有权对其行为作出处理。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文章采用: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4.0 国际 (CC BY-NC-SA 4.0)》许可协议授权。
    版权声明:未标注转载均为本站原创,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有侵权、不妥之处,请联系站长删除。敬请谅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服务条款

    服务支持

    常见问题

    论坛公告

    投诉/建议联系

    jinqike1026@163.com

    论坛仅限于编程技术相关的交流探讨与分享,

    严禁在此发布违规违法帖子,否则后果自负!

    关注微信公众号

    51LA统计|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金小颖论坛 ( 浙ICP备2022006091号 )|网站地图

    GMT+8, 2024-3-29 19:17 , Processed in 0.179830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4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