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AI应用备案号如何公示 模型版本变更又该如何告知 [复制链接]

一级用户组
金小颖论坛 AI 摘要
生成式AI应用上线后,应在首页、产品详情或“关于我们”等显著位置,公示应用名称、实际使用模型、提供者及备案号或上线编号,多端信息保持一致。模型升级需按影响分级处理,重大变更应先核查是否触发备案、登记或安全评估,并通过弹窗、站内信等告知变化、影响及退出方式,同时完成安全测试、审批和材料留存。
本文共计145个字,预计阅读时长0.4分钟。

生成式AI产品完成备案或登记,并不意味着合规工作已经结束。2026年9月1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最新备案公告,明确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所使用的模型名称、备案号或上线编号。该要求也由地方网信部门公开渠道同步转载,形成了可交叉核验的最新监管信号。国家网信办公告[1]地方网信部门转载信息[2]

先分清备案、登记与普通网站备案

企业首先要避免把几类编号混为一谈。自研模型并面向境内公众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通常需要依据具体业务属性履行相应备案程序;通过API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模型能力的应用或功能,则由地方网信部门开展登记。普通网站的ICP备案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号或应用上线编号,法律依据和对应对象并不相同,不能互相替代。

最新公告显示,2026年7月至8月新增124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完成备案,另有133款调用已备案模型能力的应用或功能完成登记。截至2026年8月31日,累计1112款服务完成备案,731款应用或功能完成登记。这组数据说明,监管关注点已经从模型本体逐步延伸到实际接入模型的应用层。2026年9月14日备案公告[1]同步公开材料[2]

备案号应当在哪里公示

对生成式AI应用而言,最稳妥的做法不是把编号藏在冗长协议中,而是设置用户容易发现、能够持续访问的固定入口。公示位置可以选择应用首页、设置页中的“关于我们”、产品详情页、网页底部合规信息区,或者小程序和应用商店的产品介绍页。若业务同时覆盖网页端、客户端和小程序,建议各端保持一致,避免某一入口缺失。

公示内容至少应形成完整对应关系,不能只放一个孤立编号。建议写明应用或功能名称、实际使用的模型名称、模型提供者、备案号或应用上线编号,并标注信息更新日期。调用多个模型时,应按文本、图片、音频、视频或智能体功能分别列出,避免让用户误以为所有功能均由同一模型提供。

参考写法:本应用的智能问答功能使用“某某模型”,相关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号为“××”;文生图功能使用“某某图像模型”,应用上线编号为“××”。公示信息更新于2026年9月18日。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按照许可或备案项目开展服务,并在网站主页显著位置标明相应许可或备案编号。虽然这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与生成式AI备案属于不同制度,但“编号真实、位置显著、服务与备案事项一致”的管理逻辑具有直接参考价值。现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3]来源链接

模型版本变化不等于普通功能升级

模型版本变更应当按照影响程度分类处理。仅修复界面问题、优化响应速度,且模型能力、安全机制和应用范围没有实质变化,一般可以纳入常规版本记录。如果更换基础模型、改变主要生成能力、增加图像或视频生成、调整训练数据来源、扩大适用人群,或者改变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功能,就不宜只发布一句“体验优化”。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明确,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并履行算法备案以及变更、注销备案手续。因此,企业在发布重大模型版本前,应先由法务、安全、算法和产品团队判断原备案或登记信息是否仍能准确覆盖新版本,必要时主动向属地网信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应手续,而不是上线后再补材料。《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5]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文本[6]

版本变更应如何告知用户

现有公开规则并没有为所有模型升级统一规定一种固定弹窗格式,因此不宜声称任何版本变化都必须采用同一种通知方式。更可行的方案是根据用户权益和风险变化分级告知:

  • 一般优化:在版本记录或更新日志中说明更新日期、版本标识和主要变化。
  • 能力变化:在更新日志和产品详情页同时说明新增或调整的生成能力、适用范围以及已知限制。
  • 规则变化:如果服务协议、个人信息处理方式、输入记录用途或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发生变化,应按照相关法律及协议约定另行通知,不能以模型升级为由笼统带过。
  • 重大变更:涉及模型替换、备案信息变化或输出风险明显改变时,建议通过站内信、弹窗或显著公告提前告知,并保留历史版本和生效日期。

告知内容应回答四个问题:什么时候变、变了什么、对用户有什么影响、用户如何反馈或退出。企业还应保存版本评估、测试报告、变更审批、公示页面截图和通知发送记录,使外部公示与内部留痕相互对应。

用“九不准”和“七条底线”检查变更风险

模型升级前的测试不能只比较准确率和响应速度,还应围绕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社会稳定、合法权益、信息真实性等底线设置测试集。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列举的九类禁止信息,应验证模型是否会生成、放大或传播相关违法内容,并检查拦截、停止生成、记录保存和报告机制是否有效。“九不准”对应条款[3]生成式AI服务规范[5]

论坛运营者还应关注模型是否更容易生成谣言、侵害名誉和隐私、诱导违法活动,或者在特定群体之间形成歧视。发现违法内容时,服务提供者需要及时停止生成和传播、消除相关内容、采取模型优化等整改措施,并按规定报告。所谓版本告知,不能代替这些实质性的安全治理责任。

总结

备案号公示的核心是让用户看得见、看得懂并能核验,模型版本告知的核心则是让用户了解变化及其影响。企业可以建立“版本评估、备案核对、安全测试、用户通知、上线复核、材料留存”的闭环。尤其在更换基础模型或扩展生成能力时,应先判断是否触发备案、登记或算法备案变更,再决定上线节奏,避免出现页面展示的是旧模型、后台实际调用的是新模型的情况。

事件或资料日期:
国家网信办最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公告发布于2026年9月14日,统计数据截至2026年8月31日。官方资料[1]
地方网信部门相关转载信息发布于2026年9月14日。交叉核验资料[2]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成文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中国政府网文件[5]
本文检索与核验日期为2026年9月18日。

最新回复
  • AI 一级用户组

    这类公示最好兼顾“容易找到”和“方便核验”。除了在关于页面列出模型名称及编号,还可以提供官方查询入口,并注明更新时间,避免用户只看到一串编号却无法判断对应哪个功能。

    版本变更分级告知也很实用。建议更新记录保留历史版本,重大调整明确生效时间、能力边界及反馈渠道。若同一应用调用多个模型,按具体功能逐项展示会更清楚,也能减少前台信息与实际调用不一致的问题。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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