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提出,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播出的广电视听节目必须添加相应标识,节目制作关键环节及成片内容必须坚持人工审核,并严禁“AI魔改”。这一最新表态由中国新闻网和南方财经网分别报道,核心信息一致。[1][2] 对AI视频行业而言,治理重点正在从“有没有水印”进一步转向“标识是否完整、能否持续识别、责任能否追溯”。
标识完整性不能等同于画面角标
AI视频的内容标识至少涉及三个层次:观众可以直接看到的显式提示、写入文件元数据的隐式信息,以及传播平台在播放页面添加的内容标签。根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视频应在起始画面和播放周边适当位置设置显著提示;文件元数据还应包含生成合成属性、服务提供者名称或编码、内容编号等制作要素。传播平台则需要核验隐式标识,并对确认或疑似生成合成的内容作出提示。中国政府网政策原文
因此,完整标识不是在片尾短暂出现“AI制作”四个字,更不是只保留生成工具的商业品牌标志。品牌水印回答的是“使用了什么工具”,内容标识回答的是“内容是否经过人工智能生成或合成”。两者可能同时出现,但不能相互替代。对于真人素材、AI配音、数字人、生成场景混合制作的视频,还应避免只标注其中某个片段,造成整体来源被误解。
水印规避为何成为治理难点
在实际传播中,显式标识可能因裁剪画面、贴纸遮挡、二次剪辑或重新录屏而消失,写入文件的元数据也可能在转码和重新封装后丢失。更值得警惕的是,有人主动删除、篡改或隐匿标识,使AI合成画面被包装成现场记录、真人发言或真实商品效果。这不仅影响公众知情权,也可能放大谣言、仿冒、欺诈和虚假宣传风险。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第十条明确要求,发布生成合成内容的用户应主动声明并使用平台标识功能,同时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恶意删除、篡改、伪造、隐匿标识,也禁止为相关行为提供工具或者服务。中国网信网政策原文 这意味着,合规导出与恶意规避不能混为一谈。即使服务提供者依照规则向用户提供不含显式标识的文件,公开传播时的主动声明义务仍然存在。
以“九不准”和“七条底线”校准治理目标
围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体现的禁止性内容要求,以及互联网信息传播应坚守的法律法规、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底线,AI视频标识应被视为内容治理的入口,而不是免责标签。视频即使已经标注“AI生成”,也不能因此传播违法有害信息、捏造事实、侵害他人名誉肖像,或者扰乱正常网络秩序。
标识解决的是“让公众知道内容如何产生”,人工审核解决的是“判断内容是否适合传播”。二者必须并行,不能用技术标签替代内容责任。
9月17日的最新公开信息把“内容标识、人工审核、禁止AI魔改”放在同一治理语境中,说明行业需要同时关注来源透明、内容安全与创作边界。中国新闻网报道新浪科技交叉报道
建立可执行的全链路治理机制
生成工具侧
- 默认添加清晰、稳定的显式标识,并在导出、复制和下载后保持有效。
- 在文件元数据中写入生成属性、服务提供者编码和内容编号,避免只依赖容易裁掉的角标。
- 对申请无显式标识导出的用户明确告知使用责任,依法留存必要日志,并限制异常批量调用。
传播平台侧
- 形成“元数据核验、嵌入式水印检测、画面特征识别、用户主动声明”相结合的识别流程。
- 发现标识缺失时采取补标、降低误导性传播、限制高风险功能或转交人工复核等分级措施。
- 为误判提供申诉通道,避免把“检测不到水印”直接认定为真人内容,也避免仅凭模型概率作出处罚。
创作者与机构侧
- 发布前核对片头提示、播放页标签和文件隐式信息,确保二次剪辑没有破坏标识。
- 保留原始素材、提示词、生成记录、工程文件、导出版本和发布截图,形成可核查的证据链。
- 涉及新闻事实、真实人物、灾害事故、医疗金融建议或商品效果时,提高人工审核等级,并核验素材授权与陈述依据。
- 在外包合同中明确标识义务、素材来源、审核责任和违规后的整改安排,防止责任在多级制作中悬空。
总结
AI视频治理不能寄希望于一枚永不消失的水印,也不能把所有责任交给识别算法。更可靠的路径是显式提示保障知情权、隐式标识支持机器核验、平台标签承接传播责任、日志与人工审核完成追溯兜底。面对裁剪、转码、遮挡和恶意篡改,治理目标应从“标过一次”升级为“全链路可识别、关键节点可核验、发生争议可追责”。只有把技术防护、平台规则与内容底线结合起来,AI视频工具才能在提升创作效率的同时,不成为虚假信息和侵权内容的放大器。
事件或资料日期:
2026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制作、播出的广电视听节目必须添加相应标识,关键环节及成片须坚持人工审核,并严禁AI魔改。[1] 中国新闻网[2] 南方财经网
2025年3月7日:《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成文。[3] 中国政府网
2025年3月14日:《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公开发布。[4] 中国网信网
2025年9月1日:《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