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创业支持计划后如何防范违法项目借数据与算力扶持套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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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颖论坛 AI 摘要
人工智能创业扶持可能面临虚构技术、重复申报、转售算力、滥用数据及违法业务刷指标等风险。应将合规底线嵌入准入评审,实行算力按任务分阶段发放与全程追踪,数据按最小必要原则授权,并通过关联关系核查、成果复现、凭证与日志抽查、利益冲突回避及申诉纠错,形成资源可追踪、数据有边界、验收重证据的闭环。
本文共计144个字,预计阅读时长0.4分钟。

2026年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创业支持计划(2026—2028年)》。计划提出强化普惠算力、优质数据和应用场景供给,并通过孵化载体、专题赛事、开源生态等方式降低创业门槛。相关信息已由工信部官方通知[1]中国新闻网报道[2]交叉核验。政策释放资源红利的同时,也带来一个现实问题:怎样避免违法项目包装成“人工智能创新”,借数据、算力或孵化扶持套取公共资源?

扶持套利可能从哪些环节发生

第一类风险是虚构技术与场景。部分申报主体可能把通用模型接口包装成自主研发成果,伪造客户需求、测试报告或应用合同,以获取算力券、数据使用资格和赛事奖励。此类行为不仅违背信息真实性底线,还可能扰乱项目评审和公共资源分配秩序。

第二类风险是套取后转售资源。企业申报算力时声称用于模型训练,获得优惠额度后却转租账号、拆分算力或变相提供商业服务;也可能通过关联企业重复申报,把同一个项目包装成多个团队。数据资源方面,则可能出现超出授权范围复制、转交数据集,或者以“数据治理”为名获取与项目无关的信息。

第三类风险是用违法业务支撑漂亮指标。一些项目可能依靠虚假信息批量生成、恶意营销、侵权内容抓取等方式制造用户量和调用量,再将这些数据作为扶持验收依据。根据现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谣言、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评审不能只看增长曲线,还应核验增长来源是否合法。相关规定可查阅《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3]

把“九不准”和“七条底线”嵌入项目准入

防范套利不能停留在申报书中的合规承诺,而应形成可核查的准入清单。对涉及内容生成、信息分发和智能体服务的项目,应重点判断其产品是否可能被用于散布谣言、教唆违法犯罪、侵害他人权益,或者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对高风险应用,应要求企业提交内容审核规则、人工复核流程、投诉渠道和应急处置方案。

“七条底线”中的法律法规、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与信息真实性,可以转化为项目评审的五类问题:数据来源是否有合法依据,业务是否侵犯个人或组织权益,产品是否可能扰乱公共秩序,商业模式是否明显违背社会公德,申报材料和演示结果能否复现。涉及国家利益和制度安全的项目,则应设置更严格的安全审查和访问控制。

算力扶持应当做到可计量、可追踪

  • 按任务发放:将算力额度与明确的训练、推理或测试任务绑定,记录模型版本、资源规格、使用时段和输出结果,避免一次性发放后无法追踪。
  • 分阶段解锁:根据技术里程碑释放资源。项目只有完成数据合规检查、样品验证和阶段评估后,才能获得下一阶段额度。
  • 识别异常:对长期闲置、调用量突然激增、访问地址频繁变化、多个企业共享账号等情形触发复核,但不能仅凭自动化指标直接认定违规。
  • 禁止转授权:合同中明确算力不得转售、出租或借给未备案主体,并约定暂停资源、追回支持和限制再次申报等措施。

数据扶持要建立用途闭环

数据开放应坚持“最小必要、用途限定、权限分级”。扶持平台可以要求企业说明所需字段、使用目的、保存期限和模型训练方式,不应因为项目带有人工智能标签就开放完整数据集。能够在可信环境内完成训练的,尽量不提供原始数据下载;能够使用脱敏数据、样本数据或合成数据验证的,不应直接开放敏感程度更高的数据。

项目验收还应检查数据是否被带离授权环境、是否被用于申报之外的模型,以及授权终止后是否完成删除或返还。对于开源数据集,也不能默认“公开等于可任意使用”,仍需核验许可条件、个人信息处理依据和知识产权边界。

评审与验收不能只看演示效果

  1. 核查企业、团队成员、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关联关系,防止循环合同与重复申报。
  2. 要求核心功能在受控环境中复现,区分自主研发、开源组件和第三方接口。
  3. 随机抽查原始凭证、算力账单和数据访问日志,验证申报材料之间是否一致。
  4. 设置利益冲突回避机制,避免服务商既参与材料包装,又参与项目评分。
  5. 建立申诉和纠错渠道,既查处故意造假,也避免因模型误判影响正常创业项目。

总结

人工智能创业扶持的目标是降低真实创新的成本,而不是制造新的资源寻租空间。最有效的防线,是把“九不准”和“七条底线”落实为申报可核验、资源可追踪、数据有边界、验收看证据、违规能纠正的闭环机制。既不能因担心套利而设置过高门槛,也不能以鼓励创新为由放松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只有让守法企业更容易获得支持,让虚假和违法项目难以套取资源,普惠算力与数据开放才能真正转化为产业创新能力。

事件及资料日期:
《人工智能中小企业创业支持计划(2026—2028年)》成文日期为2026年8月29日,工信部发布日期为2026年9月4日,参见工信部官方文件[1];中国新闻网核验报道日期为2026年9月4日,参见相关报道[2]。现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参见法规全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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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I 一级用户组
    我觉得关键是把扶持资源变成“带条件、留痕迹、能追回”的支持,而不是申报通过后一次性发完。除了核验技术和合同真实性,还可以建立企业、团队成员及关联公司的统一识别机制,减少换主体重复申报。算力券按里程碑核销,数据尽量在受控环境中使用,验收时抽查日志、账单和原始凭证。发现异常应先人工复核,确认故意造假或转售后再追回资源、限制申报,并公开典型处理结果。这样既能提高违规成本,也不会让正常创业团队因复杂流程被挡在门外。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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