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日,中央网信办公布“清朗·整治AI应用乱象”专项行动第二阶段进展。此次治理聚焦AI虚假信息、低俗暴力内容、假冒仿冒、侵害未成年人权益和网络水军等问题,已累计清理违法违规信息561万余条、查处账号4.9万余个,并处置违规网站及应用程序等2400余个。相关情况由中国网信网通报,同时得到新华网报道与央视网报道交叉印证。
专项整治释放出的信号十分明确:AI生成内容不能成为规避内容责任的“技术外衣”。与此同时,平台如何准确识别生成内容、如何区分恶意造假与正常创作,以及账号被限制功能或封禁后能否获得清晰、有效的申诉渠道,也成为论坛用户和内容创作者高度关注的问题。
治理重点已从模型源头延伸至内容传播
此次通报列出的典型问题覆盖AI“魔改”经典、制造虚假灾害现场、假冒公众人物、批量生产猎奇内容、伤害未成年人形象以及AI托管账号等多个场景。豆包、元宝、千问、文心一言等平台被要求强化原始语料审核和生成内容标识,多个内容平台则通过多模态识别、人脸与声纹识别、违规样本库等方式加强检测拦截。上述治理措施表明,监管重点已经由模型备案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延伸到生产、发布、传播和账号运营全链条,具体进展见中央网信办2026年9月2日通报。
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相关禁止性要求以及网络治理“底线”原则来看,AI内容治理仍然围绕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确保信息真实性与社会责任展开。无论内容是否由AI生成,经营者、平台和发布者都不能传播违法信息,不能捏造事实扰乱秩序,也不能侵害他人的名誉、肖像、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技术改变了内容生成效率,但没有取消发布者和传播平台的基本责任。
生成内容标识为何成为治理关键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已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将标识区分为公众能够直接感知的显式标识,以及嵌入文件元数据、通常不易直接感知的隐式标识。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文本、图片、音频、视频和虚拟场景的特点添加相应标识,传播平台还应核验元数据、识别生成痕迹,并在必要时提示内容属于或疑似属于AI生成。具体规则可查阅中国政府网公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和国家网信办答记者问。
对普通创作者而言,合规操作不应停留在“画面上加一个AI水印”。发布AI辅助制作的文章、图片或视频时,应主动使用平台提供的声明功能,不恶意删除、篡改、伪造或隐匿既有标识,并保留提示词、生成记录、素材授权和修改过程。如果内容涉及突发事件、医疗、金融、司法、教育等高风险领域,还应核查权威信源,避免把模型生成的错误描述包装成确定事实。
账号处置需要匹配透明的申诉机制
专项行动通报明确提到依法查处违规账号,但没有在该次通报中公布一套面向所有平台的统一申诉流程。因此,不能简单推断所有平台的申诉入口、审核期限和证据规则完全相同。现行《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要求平台公开账号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发现违法违规情形时,可以依法依约采取警示、限期改正、限制功能、暂停使用、关闭账号及禁止重新注册等措施,同时应当保存相关记录。该规定还要求平台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建立受理、甄别、处置和反馈机制,详见中国政府网规则全文及国家网信办发布说明。
在实际执行中,申诉机制至少应让用户知道哪一项内容违规、依据哪一条规则、采取何种处置、处置持续多久、如何提交复核材料。对于仅存在标识遗漏、但没有虚假传播或侵权故意的内容,可以考虑采用补充标识、修改发布或阶段性限流等纠正措施;对利用AI造谣、仿冒牟利、操纵账号矩阵或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则应从严处置。这样既能避免“一刀切”,也能提高规则执行的可解释性和公信力。
创作者遇到误判时可以怎么做
- 先保存处置通知、作品链接、发布时间、账号后台提示和平台规则页面,避免内容删除后无法还原事实。
- 整理原始素材、AI生成记录、修改记录、授权证明和信息来源,说明内容的制作流程及标识情况。
- 在平台官方入口提交申诉,针对具体违规条款逐项回应,不提交与争议无关的情绪化材料。
- 若涉及冒名、侵权或违法不良信息,可通过平台投诉入口或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渠道提交线索,但应区分“申诉自身账号处置”与“举报他人违法内容”两类事项。
- 发布高风险题材前主动增加日期、来源和AI生成说明,尽量降低因旧闻翻炒、画面误导或身份混淆引发的误判。
总结
中央网信办整治AI应用乱象,目标并非限制正常使用AI,而是压缩利用技术制造虚假、侵权和低质内容的空间。生成内容标识解决的是“内容从哪里来、是否可能被误认”的问题,账号处置解决的是“违规行为如何被约束”的问题,而申诉机制则关系到“平台判断能否被复核”。下一步,平台不仅要提高识别和拦截能力,也应进一步细化通知、举证、复核与反馈流程,让严格治理和合法创作保护同步落地。
事件及资料日期:
中央网信办专项行动第二阶段进展发布于2026年9月2日,属于当前日期2026年9月4日前7天内的公开信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成文于2025年3月7日,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发布于2022年6月27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主要核验来源:中国网信网专项行动通报、新华网交叉报道、央视网交叉报道、中国政府网标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