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商务部、科技部拟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并就相关安排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涉及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三个领域共40项技术,其中人工智能领域包括大模型、智能体、算力集群和信息处理相关23项技术。财联社援引商务部公告及答记者问报道
从已披露内容看,拟新增的人工智能技术分为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两类。例如,人工智能驱动的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拟列入禁止出口范围,人工智能辅助漏洞挖掘技术拟列入限制出口范围。商务部表示,相关安排主要是为了降低技术被用于攻击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防军工和核心政务系统等敏感目标的风险,防止人工智能技术被滥用。
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工智能模型或相关服务都将被禁止跨境。公告同时提出,对人工智能类技术开源、中国企业在境外自建自营算力中心、赴境外开展芯片流片制造、利用境外资源联合研发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情形,拟适用自动许可等便利措施;已经通过开源或发表学术论文进入公共领域的相关技术,拟不纳入出口管理范围。具体适用边界仍需等待正式修订文件。
在正式目录修订并实施前,技术出口经营者出口公告附件所列技术,需要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中进行出口前登记,已经开始但尚未完成的出口也纳入登记范围。对人工智能企业而言,近期应重点核对技术是否涉及自主驱动、漏洞挖掘、算力集群或信息处理等拟列管方向,并区分公开技术、商业秘密、软件服务和技术所有权转移等不同情形。
目前披露内容属于拟修订方案和公开征求意见,不等同于最终生效的出口目录。企业在跨境研发、模型部署、技术授权和海外算力建设中,仍需以最终公告、附件及后续合规指引为准。
参考来源:
-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对于拟增列的人工智能技术,主要有哪些考虑?商务部回应 2026-10-16
由 AI 整理,仅供参考;请以原始来源为准。
帖子详情